1、國家發改委辦公廳2015年2月印發《低碳社區試點建設指南》:
在有條件的社區,優先推廣分布式能源和地熱、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廣利用新設備新技術。鼓勵在社區改造中選用冷熱電三聯供、地源熱泵、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技術,鼓勵安裝太陽能熱水裝置,實施陽光屋頂、陽光校園等工程。在供熱系統節能改造中,鼓勵采用余熱回收、風機水泵變頻、氣候補償等技術,推廣新型高效燃煤爐具。
2、住房城市建設部2015年2月印發《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技術細則》:
工業建筑建筑規劃設計階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調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應的生活熱水不低于生活熱水總量的10%,分值0.6;空氣源熱泵熱量占空調供熱量或生活熱水供熱量不低于30%,分值0.6.
在全面評價階段,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暖通空調能耗的70%以上,分值1.1;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應的生活熱水不低于生活熱水總量的50%,分值0.8;空氣源熱泵供熱量占空調供熱量或生活熱水供應量不低于30%,分值0.6.
3、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3月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
在能源領域,重點制定煤炭天然氣清潔高效利用相關技術標準,加強天然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標準制修訂工作。在建筑領域,完善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設計、施工驗收和評價標準,修訂建筑照明設計標準,建立綠色建材標準體系。選擇具有示范作用和輻射效應的園區或重點節能企業,建設節能標準化示范項目,推廣低溫余熱發電、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電機及電機系統等先進節能技術、設備,提升企業能源利用效率。
4、國務院2015年4月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實施節能環保產業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規劃建設產業化示范基地,規范節能環保市場發展,多渠道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形成新的支柱產業。加快核電、風電、太陽能廣伏發電等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和推廣,推進生物質能發電、生物質能源、沼氣、地熱、淺層地溫能、海洋能等應用,發展分布式能源,建設智能電網,完善運行管理體系。
5、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15年5月發布《北京市進一步促進能源清潔高效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
加快發展地熱和熱泵供暖,推進深層地熱和再生水、地埋管、余熱等熱泵系統的開發利用。繼續加大燃煤供熱設施清潔能源改造力度,全市清潔能源供熱比例超過90%,城六區基本實現清潔供熱。在遠郊區縣鄉鎮及農村地區重點發展小型清潔供熱設施替代現有燃煤鍋爐,推廣應用電采暖及太陽能、熱泵等清潔能源供暖。
6、2015年11月住建部發布《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導則(試行)(居住建筑)》:
嚴寒和寒冷地區宜設置輔助熱源,輔助熱源不宜采用集中供暖方式;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及夏熱冬暖地區宜設置輔助冷源。
輔助熱源和冷源宜采用以下形式:嚴寒地區,當分散供暖時,宜優先采用燃氣供暖爐;當集中供熱時,宜以地源熱泵。工業余熱或生物質能鍋爐為熱源,并采用低溫供暖方式。有峰谷電價的地區,可利用夜間低谷電蓄熱供暖。寒冷地區宜采用地源熱泵或空氣源熱泵。夏熱冬冷地區宜采用空氣源熱泵或地源熱泵熱冬暖地區宜采用分體式空調。
7、溫州:根據燃煤鍋爐大小給予一次性補貼:
溫州市政府根據“煤改氣”企業燃煤鍋爐容量大小,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主要用于補貼企業在“煤改氣”工程所投入設計費、改造費和設備購置費。即以1t/h燃煤鍋爐為標準,其財政補貼金額為8.2萬元/(臺.1t/好)其它容量鍋爐可以按該測試方法等比例計算。節能技術設備財政補貼按節能技術裝備的投資總額給予8%-15%的補貼
對符合進行改造的燃煤鍋爐企業,溫州市燃氣有限公司應按該企業紅線內因敷設地下官網而產生的建設費用給予10%的減免。
對以煤炭為主要能源的企業,且燃煤鍋爐容量1t/h及以上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額度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因改用天然氣作為能源而增加的成本額度的30%,稅收優惠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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